江苏五分

欢迎进入中共昆明市委党校!

昆明市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来源:干部学习网    发布时间:2020-09-27 09:26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昆明市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离不开营商环境的提升。近年来,昆明市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有不足。在总结昆明实践成果、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笔者拟从主导、主体、机制、路径四个方面探索昆明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架构。

  一、继续坚持和强化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营商环境建设是基于市场主体需要,直接指向政府部门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精简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2018年,昆明市出台《营商环境提升实施意见》,立足昆明实际,借鉴上海经验,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积极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提升实施意见》从政府内部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建立起优化营商环境激励问责机制和容错机制、营商环境评价与考评制度,并规定舆论宣传与监督、社会参与的方式和途径。2019年,为深入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建设,昆明建立起西南首个部署应用国家信息中心标准化应用系统。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率先推行“一网四中心”“互联网 政务服务”五级联动、“五个统一”“七办”模式等,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跨系统的信息共享。这些成果正在逐步推广至全市,实现无缝衔接,切实改进昆明市营商环境。这些举措真正发挥出了昆明市各级政府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主导引导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应该继续坚持和发扬。

  二、针对不同主体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各类主体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

  从建设主体来看,营商环境主要涉及社会的两类人群:一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二是普通市民和群众。党委、政府的主导示范作用最终是要通过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及日常活动才能实现。因此,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抓住关键少数,实现各层次全方位的行动示范尤为重要。除了在工作中加强督导,还可以通过依托党校,整合政府及司法等各类资源,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以专题讲座、法庭模拟、案例研讨等抓实教学培训的各环节,以保证领导干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要进一步培育提升市民市场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群众的法治学习既需要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更重要的是唤醒与觉醒。要以《民法典》的颁布和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做好市民普法工作,更多地开展群众的市政参与活动。昆明地处高原、盆地、边陲,地理的封闭在一定程度上使部分群众的思想与行为安于现状。面对严峻的国际形势、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城市竞争,每一位市民都要加强法治意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优化行政复议及司法配套

  全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伴随着“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数字化政府”等快速推进,除此之外,昆明还应做好行政复议改进和司法配套工作。行政复议是政府自身的内控自审机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效果。为保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政府内部首先应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文件一致;同时,制定落实配套措施,将贯彻执行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工作范畴,加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逐步推广和完善营商环境工作“红黑榜”通报制度和专项绩效考核制度。

  司法系统配套应着力于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网上立案、送达、跨域立案等快速便捷立案方式,减少涉诉企业的奔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降低涉诉企业负担。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工商联、企业行业协会等协作,促进以司法调解、案外和解等方式化解纠纷。还可以延伸司法服务,增进司法亲和力,通过司法建议、专题讲座、走访企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促进审判成果转化。

  四、路径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最终归依

  改革应该逐步由政府制定实施政策向全市制定实施地方法规规章转变,才能真正反映法治化的要求。法治化是全社会、各机关、社会所有主体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具有最广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只有通过法治化,才能最终形成稳固的法治社会共识和社会环境。海南、重庆、苏州等省市围绕立法、执法等各环节,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明确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具体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地方营商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昆明市作为省会城市,具有地方法规与规章的制定权,也应该充分发挥法治化建设的功能作用,逐步学习深化实践,以法治化方式推进昆明市营商环境建设。

  主导、主体、机制、路径有机统一、共同推进是我国营商环境建设改革的有效经验,也是中国法治化建设的关键要素。百舸争流,对标先进;时不我待,奋起而追。昆明应该及时总结经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齐心协力,争取早日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作者:昆明市委党校公共管理与法学教研部讲师 刘刚)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万峰街1606号    邮编:650215

E-Mail:kmparty@public.km.yn.cn

滇ICP备07000700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76号

Copyright © 2017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 昆明市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