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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昆明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之基

来源:干部学习网    发布时间:2020-12-26 15:42


    善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目标。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素之一,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还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实现善治的基本前提是有良法,用良法促善治。市域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涵和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系统阐述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内容。《纲要》从建立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强化道德规范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等方面作出了系统部署。作为我国第一部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纲要,《纲要》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相互衔接、相互呼应,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坚定决心, 为昆明实现具有鲜明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律遵循。

  昆明市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到2022年,将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打造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社会治理“昆明模式”。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六大目标之一,即市域治理现代化能力再上新台阶,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昆明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具有昆明特色的市域治理现代化路子,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精神审视市域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

  培育法治信仰。“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引用卢梭的这句话深刻阐明: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针对昆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培养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习惯,全市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强化法治基础。强化法治的社会基础,法治的实现需要自治的支持,昆明要积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培育不同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让有规则的自治扩大到公共生活领域演变成有效的法治,让法治扎根在每个市民的日常生活习惯中。在基层矛盾调解过程中,注重“情”“礼”“理”因素,因此,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健全法治体系。昆明市不断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建设,完善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立法和配套制度,2020年制定出台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2020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等一批文件,涵盖了市域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律规范体系。昆明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重点关注市域社会治理方面立法工作。制定《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昆明市区(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通过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指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对市域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开展科学论证和有效指导,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并在政策文件等方面给予制度支持;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实施体系。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细化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法治是人类制度文明的发展方向,也是国家走向善治的必然之路。昆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子课题,用法治保驾护航尤为重要。“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纲要》为纲,绘就昆明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坐标图,法治中国建设的号角在昆明必将更加嘹亮。


(转自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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